沈帥青:降投票年齡 減青年政治無力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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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12/17 00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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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歲開始投票才算合適?劍橋大學近日有教授認為是6歲。人口老齡化讓政策出現傾斜,更令港青呈現政治無力感,外地嘗試降低投票年齡增青年政治熱忱,是否值得本地借鑑?

劍橋大學政治系主任David Runciman在其主持的廣播節目上,談及英國年輕人的人數遠不足長者,認為他們在政治上基本上無話語權,最低投票年齡應降至6歲、涵蓋識字年齡,才有望與長者達到權力對等。他表示年輕人在國會得不到代表,卻要承擔上一代人決策的後果,極其不公;又認為英國前首相卡梅倫當初若將投票年齡降至16歲,脫歐或可以避免。

社會人口老化,勢必令年長者的聲音更受政客重視,福利等社會政策可想而知會向誰傾斜,且年齡愈大一般愈趨保守,或減慢社會轉型創新。日本早稻田大學多年前曾指出,日本青年因得不到重視,對政治前景失去信心及熱忱,不願投票,只會令自己變相更無力,形成惡性循環。當地因此在前年改革《公職選舉法》,將最低投票年齡由20歲降至18歲。

本港社會與全球多地一樣有老齡化問題,港青亦一樣有感無力。中大去年的《香港青年生活質素指數研究報告》顯示,港青對政府表現及政策措施等方面雖評為「較好」,但在對政策之影響一項的評分比上年度下降1.63%,即「較差」。

本地早在彭定康年代便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,以鼓勵年輕人投票。降低至18歲以下的國家亦非全無,如奧地利及蘇格蘭分別在2007年及2014年改變政策,允許16歲青年投票。《經濟學人》分析指,讓年輕人在高中時開始投票,有助養成日後投票的習慣。

16歲青年會否因心智未成熟而不適合作重大決定?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教授Markus Wagner指,人類認知能力在16歲時已相當成熟,當地經驗反映16歲青年的政治決策能力不輸給成人,有能力為自己爭取權益。美國天普大學教授Laurence Steinberg更指,年輕人投票亦可以帶動長輩如家長及教師更踴躍投票。

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文件顯示,本地兒童可在15歲全職打工,到了16歲更可在家長簽署同意下結婚。若要由現時的18歲提早兩年讓年輕人履行公民義務,又是否完全不可考慮?

6歲開始投票固然不可行,本港亦無需一定要效仿外國放寬投票年齡甚至強制投票(見表),但港府長遠亦須提高年輕人的政治參與度,才能令他們感到被充分代表及重視。

外國降投票年齡例子
巴西:1988年修訂憲法,將最低投票年齡降至16歲,但規定18至70歲國民(除不識字以外),必須在總統大選內投票
阿根廷:當地自2009年強制適齡投票者(18歲或以上)在大選中投票,在2012年修訂法例將最低投票年齡降至16歲,16至18歲間的選民可選擇不投票
蘇格蘭:在2014年獨立公投中,首次允許16及17歲公民投票。2016年國會選舉前夕,政府將此規定無限期延續

撰文 : 沈帥青